一、企业签订合同后违约赔偿的问题
劳动者辞职,没有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的,无需支付违约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只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支付了培训费,约定了服务期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才需要按照不高于尚未履行期间分摊的费用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虽然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支付了培训费,约定了服务期,但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按照第三十规定解除合同,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什么是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