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职务犯罪是指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以贪污、受贿、挪用、滥用职权等犯罪手段从中牟取私利的行为。在职务犯罪案件中,被犯罪嫌疑人可以向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但是,自认为适合取保候审并不等于会同意取保候审。那么,如何证明自己是取保候审的合适人选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经侦查或审查后,对于被告人认为适当取保候审的,应当由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将案卷、材料和被告人的有关情况送交人民,由人民决定是否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于被告人的取保候审,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罪行、社会危害性、被告人的身份、职业、家庭等情况,以及取保候审对案件侦查、审判、执行的影响,作出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应当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不得妨害侦查、审判、执行。”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被犯罪嫌疑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有保证人可以提供保证书等,来证明自己适合取保候审。但是最终的决定权在于,需要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罪行、社会危害性、被告人的身份、职业、家庭等情况,综合判断是否同意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应当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否则会被收回取保候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