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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没复婚又生了小孩户口怎么办

来源:纷纭教育

没复婚又生的孩子的户口,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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