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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不付房租,也不搬出,能打110吗

来源:纷纭教育

可以打110,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一般是不管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做调解工作。目前对承租人最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时,最基本的义务就是按合同交纳租金。这同时也是出租人通过出租行为获取收益,行使收益权的表现。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同时也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承租人的主要义务

1、合理使用租赁物的义务

  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因属于正常损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

  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期满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逾期不返还,即构成违约,须给付违约金或逾期租金,并须负担逾期中的风险。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偿还租赁物增值部分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__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__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 个月以上的;

(五)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 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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