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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提前一个星期辞职老板不批准怎么办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主观:

辞职是在试用期的,老板不批,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此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获得用人单位的批准。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试用期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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