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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必备证据有哪些

来源:纷纭教育

离婚诉讼中,离婚后财产分割需要的证据包括夫妻共有的不动产、动产的产权证书;夫妻二人的个人工资条、奖金等收入证明;银行的往来账单、资金流水等。法律规定,证据的来源必须合法,且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在诉讼过程中使用,否则依法对证据予以排除。

一、钱要不回来可以去起诉吗

钱要不回可以去起诉。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欠钱不还起诉要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欠钱不还的,一般需要的材料包括以下这些:借据、收据、欠条、付款凭证等证据,以及向人民起诉时需要递交的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人民受理后,等人民开庭审理判决。判决书生效后,等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不履行的,可以让人民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收据在法律上打官司有效果吗

收据是收付的凭据,是经济业务活动过程中记载经济往来内容,凭以收付款项或证明资金转移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重要凭证依据。其效力不同于白条,具有合规合法性,符合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等三性,即具有法律效力,收据属于书证的一种。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一般来讲收据属于一种证明力较低的证据。书证根据制作者是否依职权制作分为公文书证和私文书证;根据制作方法和相互关系不同,可分为原本、正本、副本、誊写本、影印本、节本、译本等。公文书证是单位或者国家公职人员依职权制作的文书,其制作程序严格,形式固定;而私文书证是公民个人或者单位非依职权制作的文书,其无论在制作程序还是形式上都没那么严格,随意性大,故公文书证的证明力往往比私文书证要强。

三、录音证据的法律效力是否具备

录音证据在我国法定证据种类中属于视听资料,具有法律效力,但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对该证据的采纳有着严格的。合法取得的录音是有证明效力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而录音资料是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

按照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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