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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纷纭教育

1、罪体主体徇私舞弊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主体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行为徇私舞弊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在上述工作中徇私舞弊,是指对不应发售的,予以发售;对不应抵扣或者应少抵扣税款的,擅自抵扣或者多抵扣,对不应出口退税或者应少出口退税的,违法予以退税或者多退税。

2、罪责徇私舞弊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徇私舞弊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须出于徇私的动机。

3、罪量徇私舞弊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罪量要素是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这里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参照《关于人民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徇私情、私利,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不应发售的予发售,对不应抵扣的税款予以抵扣,对不应给予出口退税的给予退税,或者擅自决定发售不应发售的、抵扣不应抵扣的税款、给予出口退税,致使国家税款损失累计十万元以上的;

(2)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款损失累计不满十万元,但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综合上面所说的,徇私舞弊发售罪就是属于利用自己的职权而对进行发售而造成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是会导致国家的利益受到重大的损失,一般只要构成犯罪,就会按照发售的数量来进行判决,这样才能让违法的一方承担起相应的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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