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清偿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得不到及时清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予以追诉。
一、公司合并不履行告知义务究竟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合并不履行告知义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公司清算的法律责任
公司解散清算中涉及到的法律责任有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民事责任,主要包括
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
第二个方面是行政责任
清算组作为公司特殊时期一个责任主体在承担民事责任外,仍然可以承担行政责任,而且这种行政责任是脱离公司的责任。
第三个方面是刑事责任
对清算人和清算义务人等直接责任人员在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规定了承担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机关、机关依法执行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可以要求机关提供协助。第九十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