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会判刑。一般作为员工只拿普通工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对受雇佣为赌场从事接送参赌人员、望风看场、发牌坐庄、兑换筹码等活动的人员,除参与赌场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以外,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参与赌场管理并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会被判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利用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
明知他人利用机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
(一)提供机、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的;
(二)受雇参与赌场经营管理并分成的;
(三)为开设赌场者组织客源,收取回扣、手续费的;
(四)参与赌场管理并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
(五)提供其他直接帮助的。
第七条 关于宽严相济刑事的把握
办理利用机开设赌场的案件,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重点打击赌场的出资者、经营者。对受雇佣为赌场从事接送参赌人员、望风看场、发牌坐庄、兑换筹码等活动的人员,除参与赌场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以外,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可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设置游戏机,单次换取少量奖品的娱乐活动,不以违法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