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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逃避商检罪如何立案

来源:纷纭教育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三条规定,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国家、单位或者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逃避商检的进出口货物货值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

(三)导致病疫流行、灾害事故的;

(四)多次逃避商检的;

(五)引起国际经济贸易纠纷,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或者严重损害国家声誉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逃避商检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逃避商检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国家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逃避商检罪是指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门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行为,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构成商检徇私舞弊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商检徇私舞弊罪的条件会有:犯罪客体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机构的正常活动及国家其他有关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犯罪主体为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三条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国家、单位或者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逃避商检的进出口货物货值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三)导致病疫流行、灾害事故的;(四)多次逃避商检的;(五)引起国际经济贸易纠纷,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或者严重损害国家声誉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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