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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文本中的免责条款有没有法律效果

来源:纷纭教育

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没有效要看情况。如果免责条款包含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免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条款的,就是无效的。其他的约定当事人协商一致,不违法的,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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