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并不影响工伤赔偿金,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社保,则由社保基金与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导致职工享受不了工伤待遇,则赔偿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员工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工伤如果认定1-4级的用工单位不得主动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如果是工伤职工自己提出的辞职那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这也是法律对于工伤职工权益的保护。
员工因工伤被辞退有赔偿,工伤员工被辞退的,需要按照两倍的标准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的支付标准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还涉及到伤残赔偿金的赔偿。
如果工伤辞职后单位不赔偿怎么办?
劳动者工伤后辞职,公司不同意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伤期间的各种赔偿。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综上所述您清楚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