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是否会被拘留,应根据具体情节而定,详细分析如下:
1、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强制执行主要针对于财产,因此在实施强制执行时没有要求一定要拘留被执行人;
2、如果恶意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会被拘留;
3、如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不会因此而被拘留;
4、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积极配合执行工作的,只能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
二、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形如下
1、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
2、被执行人未按照的要求报告财产情况或者虚假报告的;
3、被执行人采取暴力等方式阻碍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及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打击报复的;
5、隐藏、转移、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
6、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等方式逃避履行义务的;
三、如何强制执行:
1、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人民的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人民强制执行的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3、人民在搜查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时,可以依法发出搜查令,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执行完毕后,执行人员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综上所述,强制执行是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强制执行时,不是一律对被执行人拘留,需要满足一定的情形,方被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