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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不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分析:协助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具体如下: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

(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第二十七条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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