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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一次性奖金优惠

来源:纷纭教育

个人所得税一次性奖金优惠如下: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说白了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年终奖。

这其中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计算主要有两种方法:第一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第二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法律依据

《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_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规定的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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