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的管辖权原则: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在特殊情形下,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女方娘家这边起诉。有管辖权的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拓展延伸
女方在娘家长辈起诉离婚,是否会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结果?
女方选择在娘家长辈起诉离婚可能会对离婚案件的审理结果产生一定影响。首先,娘家长辈可能对女方持有更加偏袒的立场,因为女方在家族中的地位和利益会更受重视。这可能导致在判决离婚案件时倾向于女方的利益。然而,这也可能引发男方的不满和,认为的裁决不公正。其次,娘家长辈可能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可能会对案件的处理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议双方在选择时要慎重考虑,确保公正和专业的审理,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有一定的条件和规定,女方选择在娘家长辈起诉离婚可能会对案件的审理结果产生影响。娘家长辈可能更加偏袒女方,但也可能缺乏专业法律知识。建议双方在选择时要慎重考虑,确保公正和专业的审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