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造成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后果是多方面的,既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潜在的,如使他人的商业信用降低,无法签订合同或无法开展正常的商业活动等;或者使他人的商品声誉遭到破坏,产品大量积压,无法销售等。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诋毁商业信誉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诋毁商业信誉罪的构成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家的商业信誉,又扰乱了国家的市场秩序。《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对侵犯商业信誉既遂如何裁判
1、对侵犯商业信誉既遂的裁判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侵犯商业信誉罪立案标准
《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四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3)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