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可要求赔偿,但需以离婚为前提。离婚导致的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如重婚、同居、实施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民法典》,离婚时,有负担能力的一方应给予生活困难方适当帮助。家庭暴力赔偿包括人身和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需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被告可在一年内提起单独诉讼。被家暴者可向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组织、单位或机关寻求救助。
法律分析
一、家暴能否要赔偿
1、家暴能要赔偿,但应以离婚为前提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二、家庭暴力怎么赔偿
1、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2、司法实践中运用的一些原则: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请求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没有提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在二审时提出来的,人民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家庭暴力离婚赔偿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三、被家暴了求助谁
1、各级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救助,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妇联组织;
2、所在单位的救助;
3、国家机关的救助,指机关的救助。
结语
家暴能否要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应涵盖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两个方面。在寻求帮助时,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所在单位以及机关等各级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国家机关寻求救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章 家庭暴力的预防 第九条 各级应当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