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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交了5年的社保还可以继续交吗

来源:纷纭教育

社保断缴5年后是可以继续缴纳的。当事人参加工作之后,用人单位即应当代其缴纳社保费用。《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账户依然存在,个人账户也还存在,后续继续缴纳的话,前面的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只是在断缴期间,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障待遇会受影响。

1,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社保中断,其中中断的时间可以不补交,继续缴费就可以。

2,如果是单位原因造成社保中断,可以要求单位对未及时缴费造成的停交期间进行补交。

3,社保是实际缴费月累计缴费年限,不是必须连续缴费,中断对之后缴费的累计没有影响。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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