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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吗

来源:纷纭教育

工伤后治疗期内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工伤赔偿后,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工伤老板不赔偿后果是什么

工伤员工享受的工伤待遇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导致其无法获得工伤待遇,则劳动者所有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并且单位还将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但是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的工资待遇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如果没有支付,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等方式维权。

二、工伤事故雇主怎么赔偿

如果劳动者在单位购买工伤保险后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以下工伤赔偿费用: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则《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来支付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劳动法病假怎么规定

劳动法病假的规定有: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企业按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2、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3、劳动能力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

4、劳动能力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病假工资与因工负伤的工资区别有:

1、支付的待遇不同。相关法律规定,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前原福利待遇,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而按照法定标准计算出的病假工资标准,一般会低于原工资福利待遇。

2、支付的期间不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而员工的病假一般来说要根据病情,由医生开具病假单,并由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上可长可短。

二、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劳动法病假的规定有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企业按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能力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劳动能力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病假工资与因工负伤的工资区别有支付的待遇不同和支付的期间不同。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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