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人民执行不了欠款的,会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没有财产可执行的,会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如果仍然无法执行的,那么会先中止执行,等发现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会随时恢复执行。
一、判决生效后被告不还钱怎么办?
民事纠纷中,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债务人没钱赔偿或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以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并可采取将祉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
二、谁能替代执行?
人民在受理申请强制执行后,会依法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如:直接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财产、扣押拍卖被执行人车辆、房屋等。若确无可执行财产的,人民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三、被执行人不还钱怎么办
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判决,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采取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