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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彩礼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纷纭教育

彩礼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彩礼属于婚前财产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个人生活用品等。因此,彩礼钱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一、结婚后彩礼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指婚前所得,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对于彩礼钱而言,根据我国的风俗习惯,彩礼钱的给予既可能发生在夫妻结婚登记前,也可能是发生在结婚登记后,彩礼给付的主体既可能是妻子,也可能是妻子的家人,因此根据不同的情况,彩礼的性质有以下几种:

1、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那么无论是婚前赠送还是婚后赠送,既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而是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因此,男方家长给女方家长,与夫妻双方均无涉,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2、若在结婚登记前男方给予女方的,这个是没有争议的,因为不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要素,不是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因此这次彩礼钱一般被认定为是对女方的赠予,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是办理婚姻登记后赠与,则这笔钱实质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支付彩礼时明确表示这笔钱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除外。

二、婚后夫妻财产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社会生活中,也很少有人是结婚登记之后,男方家才给女方家彩礼钱的,即使发生在结婚登记之后,但彩礼是男方无偿赠送给女方或女方父母的财产,所以不宜认定成夫妻共同财产。

结语

彩礼钱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彩礼一般是指婚前所得,属于个人财产。彩礼的性质根据不同情况而异:如果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不属于夫妻双方财产,而是女方父母的财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男方给予女方的,被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后赠与,且未明确为女方个人财产,则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划分夫妻财产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等处理,而夫妻个人财产则归各自所有。因此,彩礼钱一般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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