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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权债务是什么意思?

来源:纷纭教育

公司的债权债务的意思是:公司因为合同或者其他民事法律行为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债务应当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因为公司作为的法人,享有的法人财产。

一、公司法人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公司法人具体有以下权利:

1、公司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2、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公司法人具体有以下义务:

1、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从事经营活动;

2、必须遵守法律、行规。

二、欠款是找法人还是实际控制人

欠款找法人。实际控制人是指真正履行公司职员的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公司无力承担债务的,可以由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公司与股东一起都无法清偿的,公司可以通过破产程序,清算公司资产,处理相关债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本质是法人能够与自然人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成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法人的基本法律特征:

1、法人是依法成立的一种社会组织。这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最大区别。法人是社会组织,但不是任何组织都能取得法人资格,只有那些具备法定的条件,并得到法律认可或依法获得批准的社会组织,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2、法人拥有的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拥有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作为主体存在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法人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

3、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能够承担民事责任,是它拥有财产的必然反映和结果。正因为法人有的财产,所以它理所当然地要负担由自己活动所产生的财产责任。既然法人的财产与法人成员的财产以及创立人的财产是相互的,则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法人的成员或创立人个人对法人的债务不承担责任,而应由法人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4、法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这一特征是法人有自己财产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法人的人格于其成员或创立人人格的明证。

三、分公司能投标吗

分公司不能参加投标,因为没有法人资格,不能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且该分公司有相应的资质,就可以投标。分公司要投标,必须要有自己的法人,且拥有该法人名义的企业资质,意思就是应完全是一个的公司,而不能用母公司的任何东西参与投标。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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