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纷纭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什么意思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什么意思

来源:纷纭教育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户籍登记在外省、本省外县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可以根据相关入学或参加升学考试。按当地随迁子女入学或参加升学考试。各地要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相关的入学状况,针对各省市的结果因地制宜,更要区别对带,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因为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

随迁子女入学的对象是指户籍不在城区,到县城区务工就业的人员,包括农民工、经商人员、办企业人员等。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是指其在城区相关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办理时,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之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城区中心学校、城区县直学校和民办学校联系子女就学学位并提出就学申请。接受就学申请的学校应认真审查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是否符合入学条件,并报教育局审核。经过县教育局审核并同意在城区就学的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持有效学籍材料,由接收学校安排入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fenyunshixun.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