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应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法律分析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1、用人单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具体补偿金额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月工资来计算,并且存在最高限额。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计算补偿金额。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