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遗失补证申请登记程序:
档案馆查询、出具证明-遗失启示登报-配图—提交资料—交费领证。
二、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补办流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