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失业补助金申领为阶段性实施,实施时间为2020年3月-12月,申领时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标准为232.2元/月,参保缴费满1年的标准为774元/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标准为774元/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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