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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来源:纷纭教育

202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第四级强度和其他不能从事的劳动;

2、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处在经期期间的女职工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以及第三强度的劳动;

3、处在孕期期间的女职工不能被安排从事第三极强度等孕期禁止从事的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的,不能安排加班。

劳动保护的原则如下:

1、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劳动法在对劳动关系双方都给予保护的同时,偏重于保护处于弱者的地位的劳动者,适当体现劳动者的权利本位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本位,劳动法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

2、平等保护。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保护;

3、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它存在于劳动关系的缔结前、缔结后或是终结后都应纳入保护范围之内;

4、基本保护。对劳动者的最低限度保护,也就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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