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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需要最高院核准吗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主观:

死缓需要核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核准执行死刑。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最高人民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可以向最高人民提出意见。最高人民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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