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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能否代表公司进行诉讼?

来源:纷纭教育

公司被吊销股东不能代表公司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被吊销的公司应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代表公司参与诉讼。清算组由股东或董事确定,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可申请指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职权,包括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包括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文件、超期未开业或停业、破产后不申请注销登记、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等。超出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也可能导致吊销。

法律分析

一、公司被吊销股东能否代表公司起诉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公司就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有诉讼的,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诉讼,所以股东不能代表公司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

1、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2、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3、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结束后,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

5、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后,不在规定期限内发布公告或者发布的公告内容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不一致,情节严重的;

6、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

7、仿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

8、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一旦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公司应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与诉讼。因此,股东不能代表公司起诉。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包括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明文件、无正当理由长时间未开业或停业、不申请注销登记等。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司登记机关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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