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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告上法庭怎么办?

来源:纷纭教育

被别人起诉的话可以先收集证据,在审判的过程当中积极进行答辩。同时原告在进行申诉时,有义务提供案件的证据。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事件发生三年之后,则被起诉者也无需进行抗辩。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法庭审理后,人民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被起诉了需要进行以下处理:

(1)需要看是否是属于该管辖,如果不符合管辖规定,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

(2)看对方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并结合其诉讼的事实与理由进行答辩,同时结合相关证据,将答辩状及证据的复印件提交诉讼的人民。如果相关证据需要人民调取的,书面申请人民调取。之后等待人民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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