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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罪犯是否有假释资格?

来源:纷纭教育

贩毒判刑后可以申请假释,但需满足条件。被判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的需执行十三年以上。申请人需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表现悔改且无再犯罪危险。累犯或犯有严重罪行的不得假释。假释申请需提交相关材料,如审核表、会议记录、裁判文书复印件、评定表、证明材料等。假释决定时还需考虑对社区的影响。

法律分析

一、贩毒判刑后可以申请假释吗

贩毒判刑后,满足相应的条件可以申请假释。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二、假释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假释,应当报送下列材料:

(一)《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

(二)监区长办公会议或者直属分监区、监区人民集体研究会议的记录;

(三)终审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四)罪犯计分考核明细表、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五)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结语

贩毒罪犯在满足相应条件后可以申请假释。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同时需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确有悔改表现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特殊情况下,经最高人民核准,可不受执行刑期。但累犯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暴力性犯罪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假释申请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监区会议记录、裁判文书和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罪犯考核明细表、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以及罪犯悔改或立功的书面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四十二条 戒毒人员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时,应当接受对其身体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一章 总则 第 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九条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对依照前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社区戒毒,由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事处、乡镇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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