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资料:
1、如果有房子的话,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租房子的话提供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书副本;
2、如果已婚的话:
(1)要提供结婚证书和复印件;
(2)已婚人士需要提交丈夫和妻子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作为鉴定材料,未婚人士也需要提供身份证和复印件;
3、如果是退休的人士,需要提交退休证明;
4、离婚或丧偶的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近照;
5、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借款人收入证明,不足还款的同时提供配偶收入证明原件二份;
7、合法购房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