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纷纭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孕期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孕期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主观:

除过失性辞退情形外,解除孕期女职工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用人单位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fenyunshixun.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