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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假释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来源:纷纭教育

徇私舞弊假释罪的犯罪主体为具有司法职权的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具体位置可以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非上述人员包括非司法工作人员以及虽为司法工作人员但没有职权的,都不能单独构成本罪。

一、非法侵入住宅罪司法解释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手段恶劣的;2、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

3、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场所非法搜查的;4、3次以上或者对3人(户)以上进行非法搜查的。

二、哪些案件由立案?

立案的案件包括两类:

(1)人民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

(2)对于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

三、滥用职权罪的概念是什么?有哪些情形?

滥用职权罪的概念: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故意不履行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从而构成犯罪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

(一)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

(四)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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