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纷纭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法定代表人刑事犯罪能不能继续担任

法定代表人刑事犯罪能不能继续担任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分析:法定代表人刑事犯罪后,是否能继续担任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法定代表人刑事犯罪后,不存在法定法定情形的,可以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存在法定情形的,不可以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由其他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机关或者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第 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出现本规定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该企业法人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fenyunshixun.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