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 计 合 同 书
工 程 名 称: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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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装饰装修设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设计方案由乙方: 负责相关设计工作。
二、设计工程概况
1.本合同项目名称: 装饰装修设计工程; 2.设计工程地点: 3.设计工程面积: ㎡
4.设计工程范围:
5.本合同设计阶段分为:提案概念设计阶段、方案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共四个阶段。
6.本合同设计内容包括:室内空间功能规划、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室内固定家具设计、室内活动家具选型(提供相关图片)、室内灯具设计(提供相关图片)、照明开关及灯具点位确定、配合其它水、电、消防、设备专业确定设备安装。注:如甲方需整体配饰设计,则按 元/㎡另行计费。
三、设计收费及流程
1.此工程设计费为: 元/㎡,工程面积 ㎡,
设计总价为¥: 元(大写金额: )
注:以上款项不含税金。开具需按付款金额的 5.% 支付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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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设计费包括: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四套 、电子文档一套,效果图精装本一套 甲方需要更多的打印图纸,打印费需由甲方支付。
2.设计费支付流程
(1)、签定设计合同三天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金额的 %给乙方,即¥: 元 (大写: ),乙方在收到甲方设计费后 向甲方提交平面设计方案、效果图方案及整体设计提案。
(2)、平面设计方案、效果图方案及整体提案经甲方确认通过后,甲方支付设计费的 %
给乙方, 即¥: 元 (大写: ),乙方在收到甲方设计费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方案。
(3)、施工图方案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甲方支付设计费的 %给乙方,即:¥: 元 (大写: ),乙方在收到设计费后,应配合施工方完成施工任务。
(4)、乙方配合施工方完成施工任务后3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的 给乙方,即¥: 元 (大写: )注:如工程因其他原因拖延竣工时间,甲方应无条件按原计划竣工时间3天内支付乙方设计尾款。
(5)、施工图纸包括各空间:平面布置图、地面铺装图、顶面布置图、开关控制图、灯具安装点位图、立面图、剖面图、大样图。
(6)、施工图须由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由乙方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7)、甲方确认平面规划及设计风格以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效果图方案,并交由甲方审阅。若甲方对该方案有新要求,须由甲方该项目联系专员以书面方式下发通知单,乙方根据甲方修改通知单修改到甲方满意为止。但在此情况下,甲方不得以拖延为由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亦无需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 签名预留式样: 联系方式: 甲方项目负责人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理人,其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一切行为均产生代理或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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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甲方确认施工单位后,乙方负责配合施工单位对图纸进行深化。施工过程中图纸变更、深化相对应的工程面积不得超过工程总面积的5%,如超过需加收设计费总金额10%。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和文件,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及时限负责,包括以下内容:⑴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⑵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
⑶项目当地规划部门提供的建设批文和规划要求。
2.甲方须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因提交的资料错误而发生设计变更,或设计修改,须另付设计变更修改费。(按 元/㎡收取)
3. 甲方除按本合同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外,还负责按照双方约定协调本工程和整体项目之间的有关事宜。
4.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
5.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有责任保护甲方的版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对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并可以依法追究乙方或其他侵权方的侵权责任。
6.凡甲方项目负责人在设计图纸上签字后三天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7.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要求按时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因甲方原因延迟设计费支付,乙方有权暂停设计,且每延误1天,甲方应承担应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每延误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该阶段设计费总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和遗漏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或遗漏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及甲方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适当赔偿甲方的损失。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支付设计费。 4.乙方应负责本设计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配合及现场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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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竣工后,乙方有权摄影项目的设计效果供其对外宣传使用(仅限于公司介绍、学术研究、设计师参赛)。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设计师不得将本项目图纸、文件、设计、图片、照片等用于其他项目。 五、其它
1.本设计在实施前甲、乙双方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乙方应根据审批情况相应调整设计方案。
2、施工企业在实施前乙方设计师应进行图纸技术交底,由于乙方未进行技术交底而导致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技术问题应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任一方若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六、合同生效
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工程因故中途停工除外)。 2、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方 一 份,乙方 一 份,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甲方付清设计尾款后即自行终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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