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薪酬制度
一、目的
将员工工资收入与公司经济效益挂钩,加强企业管理和经济责任制考核,激发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制订的基本原则
建立在平等竞争、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职务工资系列等基础上;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三、适用范围在公司服务期间的所有员工。 四、具体内容 1、薪资职等的划分
共分十个职等;贸易公司共分七个职等;每一职等分五级,升完五级方可提升一个职等。每一职等间分五个职级,升完五个职级方上一个职等,每一职级数二(上一职等减下一职等)乘以20虬
2、薪资核算方式
(1)年薪制
基本模式:年薪二基本薪+岗位津贴+补助(绩效工资)。进入年薪制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按当地的生活水准领取基本工资,其余在年终结付。在年度内如果违犯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在年终结算时按实际情况按比例扣除。在公司效益好的情况下,根据本人的岗位工作业绩,年终可得到年薪以外的奖金分配。
(2)月薪制
基本模式:月薪二基本薪+年功工资+岗位津贴(技术津贴或补助),所占比例:55:5:40o基本薪按所任职务给付,如降职或升职则领取相应的职务基本薪。年功工资:按为公司服务的年限给付,一般二年为一个基本点,不论职务高低分值一样并逐年递增;100元为一个单位。岗位津贴是按所在岗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量等给付。
五、薪资升降机制 1、提薪可分三类
按岗位工作业绩提薪、按技能提薪、按工龄提薪。 2、一般情况下
对考核合格的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整,一年进行一次例调;试用期内的员工在外。
3、代理职称
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的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得支领代理职务岗位津贴。
4、兼任职称
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况可支给或不支给特别薪资。 5、考核不合格人员
经考核不合格的退到人事部的员工,取消原岗位的岗位津贴及补助,
只领取其基本工资。
6、服务满一年人员调整
服务期满一年的员工,在其岗位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效益对基本薪做局部调整。
六、其它事项 1、调整规则
此制度所规定的数据会随着当地生活水平、货币价值升降情况而做相应调整。
2、实行日期
此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