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义之财:不义:不正当,不合理。不应该得到的或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得的钱财。出自汉·刘向《列女传·齐王稷母传》:“不义之财;非吾有也。”
2、非分之财:不是自己应得的钱财。指本身不应该拿的钱财。 3、意外之财,意思是意料之外的钱财。作主语、宾语;指没想到的钱财。出自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11回:“且说周老爷凭空得了一千五百块洋钱,也算意外之财,拿了他便一直前往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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