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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酒店人员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来源:纷纭教育

酒店人员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一、动火前的八"不准"

1、 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 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 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过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 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窗口和管道不动火。

6、 凡储存有易燃爆炸物品的仓库和场所,未经过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 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不动火。

8、 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二、 动中火的"四要"

1、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 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3、 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部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4、 发生火情、燃烧事故时,要及时报告和扑救。

三、 动火后的"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安全,并通知发证单位人员复查无异常后才能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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