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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水田租赁种植大蒜合同书

来源:纷纭教育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同意将位于梅州市水田租给甲方种植蔬菜。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标的及价款

水田位于梅州市平远县石正镇先锋村小地名为黄路子,面积_____亩,租金每亩¥元/年,租期年,1年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元整。

第二条、租赁期限

由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年。

第三第、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合同义务及责任

1、乙方保证租给甲方的土地归乙方所有,无权属纠纷,如甲方承租

乙方土地后出现权属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保证在承租期间水田只用于种植蔬菜使用,不得对水田进行改造或用于工程建设,否则乙方有权收回土地,不退回租金,甲方必须恢复水田原样,不能恢复的甲方须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倍作为罚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违约,乙方无需退回租金,负责将水田恢复原样,如乙方违约,需退回甲方租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效力

1、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水田地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平远县石正镇先锋村委各执壹份,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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