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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法梁问题汇总

来源:纷纭教育


平法梁问题汇总

●问题1:03G101-1:平法梁纵筋伸入端柱支座长度的两种

计算方法:以第54-55页为例,梁纵筋伸入端柱都有15d的弯锚部分,如果把它放在与柱纵筋同一个垂直层面上,会造成钢筋过密,显然是不合适的。正如图上所画的那样,应该从外到内分成几个垂直层面来布置。但是在计算过程中,却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算法,这两种算法都符合图集的规定; 第一种算法,是从端柱外侧向内侧计算,先考虑柱纵筋的保护层,再按一定间距布置(计算)梁的第一排上部纵筋、第二排上部纵筋,再计算梁的下部纵筋,最后,保证最内层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第二种算法,是从端柱内侧向外侧计算,先保证梁最内层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然后依次向外推算,这样算下来,最外层的梁上部纵筋的直锚部分可能和柱纵筋隔开一段距离。这两种算法,第一种较为安全,第二种省些钢筋。不知道图集设计者同意采用哪一种算法?

答:应按第一种算法。如果柱截面高度较大,按54页注6实行。

●问题2:关于03G101图集第54页“梁端部节点”的问题,

是否“只要满足拐直角弯15d和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的要求,则钢筋锚入支座的总长度不足laE也不要紧。”

答:laE是直锚长度标准。当弯锚时,在弯折点处钢筋的锚固机理发生本质的变化,所以,不应以laE作为衡量弯锚总长度的标准,否则属于概念错误。应当注意保证水平段≥0.4laE非常必要,如果不能满足,应将较大直径的钢筋以“等强或等面积”代换为直径较小的钢筋予以满足,而不应采用加长直钩长度使总锚长达laE的错误方法。

●问题3: 对比《96G101》、《00G101》、《03G101》三本图集,

在最早的《96G101图集》的“原位标注”中有“第4条”: “当梁某跨支座与跨中的上部纵筋相同,且其配筋值与集中标注的梁上部贯通筋相同时,则不需在该跨上部任何部位重复做原位标注;若与集中标注值不同时,可仅在上部跨中注写一次,支座省去不注(图4.2.4a)。”

然而在后面两本图集中,这一条不见了,但“图4.2.4a”依然存在中间一跨的上部跨中进行原位标注的实例。

再以《03G101图集》的“图4.2.7”为例,在KL3、KL4、KL5的中间跨,也都采用了“上部跨中注写”的方法,可见这种方法还是很适用的。

建议在《03G101图集》中,肯定《96G101图集》“原位标注”中的“第4条”。

答:应该在03G101修版时还原该条规定。

问题4: 《03G101-1图集》第24页“注: 2、当为梁侧面受扭纵向钢筋时,……其锚固长度为 la 或 laE ”。 现在的问题是:当抗扭钢筋伸入端支座时,若支座宽度(柱宽度)太小,不满足直锚时,是否进行弯锚? 如果进行弯锚,“弯折长度”如何取定?我想到两种办法:

(1)弯折长度=laE - 直锚部分长度 (这可能不合适) (2)弯折长度 为“多少倍的 d ” (不会是 “ 15d ”吧?)

答: 应当勘误。应改为“当为梁侧面受扭纵向钢筋时,„„其锚固长度与方式同框架梁下部纵筋 ”。

●问题5:框架梁钢筋锚固在边支座0.4LAE+弯钩15D,可否

减少弯钩长度增加直锚长度来替代?

答:不允许这样处理。详细情况请看“陈教授答复(二)”

中的“答梁问题(2)”。

●问题6:(1) 《03G101-1图集》第19页 《剪力墙梁表》

LL2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负数。如:第3层的LL2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1.200 , 即该梁的梁顶面标高比第3层楼面标高还要低1.2m ,也就是说,整个梁的物理位置都在“第3层”的下一层(即第2层上)。既然如此,干脆把该梁定义在“第2层”算了(此时梁顶标高为正数),何必把它定义在“第3层”呢?

(2) 类似的问题还出现在同一表格的LL3梁上,该梁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 0 (表格中为“空白”),这意味着该梁顶标高与“第3层”的楼面标高一样,即该梁整个在三层的楼面以下,应该是属于“第2层”的。

(3) 在“洞口标注”上也有“负标高”的问题。同一页的“图3.2.6a”上,LL3 的YD1洞口标高为 -0.700(3层),该洞 D=200 ,也就是说整个圆洞都在“3层”的下一层(2层)上,既然如此,何必在“第3层”上进行标注呢? 以上提出这些“负标高”问题,主要影响到“分层做工程预算”。因为在分层预算时,是以本楼层楼面标高到上一层楼面标高之间,作为工程量计算的范围。因此,上述的(1)、(2)、(3)都不是“第3层”的工程量计算对象。不少预算员都对上述的“负标高”难以理解。所以,我认为,上述(1)、(3)的“负标高”可以放到下一楼层以“正标高”进行标注。 上述意见妥否?或许有些道理没考虑到?特此请教。

答:这个问题看似不大,实际并非小问题。

建筑设计需要建筑师与结构师的协同工作,但在“层的”定义上,建筑与结构恰好差了一层。建筑所指的“某”层,实际是结构计算模型的“某减一”层。例如:一座45层的楼房,建筑从第37层起收缩平面形成塔楼,此时,结构分析时其结构转换层是第36层而不是第37层(关于这一点要引起结构师的注意,搞错的情况并不少见)。

建筑设计的某层平面图,是从该层窗户位置向俯视的水平剖面图。例如:建筑学专业有首层建筑平面布置图,而结构专

业通常为基础结构平面布置图(亦为俯视图),且结构意义上属于第一层的梁(与第一层的柱刚接形成第一层框架且承受二层平面荷载的梁)在基础平面(俯视)图上是看不到的,实际设计时也不在该图上表达。 搞建筑设计,建筑学专业是“龙头”,结构师有必要在“层的”定义上与建筑师保持一致,以使建筑师与结构师对话方便。因此,某层结构平面布置图应当与该层的建筑平面布置图相一致。在层的定义上与建筑学专业保持一致后,结构所说的某层梁,就是指承受该层平面荷载的梁(站在该层上,这些梁普遍在“脚下”而非在“头顶之上”)。

为将结构平面的“参照系”确定下来,03G101-1对“结构层楼面标高”做出了明确规定(详见第1.0.),并对“梁顶面标高高差”也做出明确规定(详见第3.2.5条三款和第4.2.3条六款)。

以上规定已经受了全国十几万项工程实践的检验,结构设计与施工未发生普遍性问题,但对施工预算员则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任何一种技术都不是完美的(哲学意义上的美都是带有缺陷的美),这也许正是“平法”的缺陷之一。

●问题7:在03G101第29页中第4.5.1条中\"当梁的下部纵

筋不全部伸入支座时,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截断点距支座边的距离,在标准构造详图中统一取为0.1ln(ln为本跨梁的净跨值)\".可是在00G101中第23页,却规定的统一取为0.05ln(ln为本跨梁的净跨值),请问陈总这两个取值一哪个为准,是03G101修改了以前的数据?还是印刷上的错误?

答:以03G101-1为准。应当注意,结构设计师在采用该措施时,一定要细致地分析。

钢筋的截断点无论定在何位置,都是一个“参照点”。结构设计师要从该参照点往跨内推算出:1、该点距按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锚固长度”的距离;2、该点距抵抗弯矩图上“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长度”的距离。两个距离推出后取较长者,并以此决定截断几根钢筋。因此,截断点

位置距离支座边缘的多少,均不会影响梁的安全度。

00G101提出该项措施,处于以下考虑:1、当梁的正弯矩配筋较多时,例如配置两排甚至三排正弯矩钢筋,没有必要全部锚入支座;2、我国钢筋混凝土结构节点内的钢筋“安排”存在一些问题,问题之一就是把不必要的钢筋也锚入节点,十分拥挤,严重影响节点的刚度;3、把不需要锚入节点的钢筋在节点外截断,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由以上思路出发,似乎只要将不需要的钢筋从节点外断开就可以达到目的,于是确定了截断点距支座边缘1/20净跨值。但经过进一步的分析,在0.05ln位置截断一部分钢筋,距离支座很近,可能会影响伸入支座的钢筋的受剪销栓作用,如果距离大约一个梁的高度,即1/10净跨值,对受剪销栓作用的影响就很小了。应该说,03G101-1的规定在概念上更趋于合理。 当然,究竟截断几根钢筋,既要符合规范要求,又要满足受力要求。现在的问题是,规范对此并未“直接”做出明确的规定。应该理解的是,规范不会去“包打天下”,也不可能做到“包打天下”,结构方方面面问题的处理,还要依据结构基本理论、概念设计和经验。前面所述“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锚固长度”和“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长度”就需要结构设计师细致地分析而后决定。

●问题8:请教陈总,在03G101-1中,楼层框架梁纵筋构造

分一二级结构抗震等级和三四级结构抗震等级两种构造,我对照半天,硬是没看出一二级和三四级结构抗震等级构造有什么区别,请陈总指教。若是没区别,何不合并?像屋面框架梁一样。

答:二者的确没有区别,可能会在下一次修版时合并。 03G101-1修编初稿和中稿的一、二级抗震等级与三、四级是有区别的,其主要区别是将35页右上角的构造规定用于一、二抗震等级(以后再过渡到所有抗震等级甚至非抗震等级)。后经校对、审核、评审与再思考后,感到时机尚未成熟,需要再做一些前期工作来创造彻底改变这种传统做法的条件。

现阶段先把该构造放到35页的共用构造中,观察一下我国结构施工界对其反应。03G101-1定稿保留这个样子,考虑到一是不影响使用,二是为修版保留可能需要的空间(通常新规范体系最初需经若干次修定才会稳定下来,规范一改,国家标准设计也要跟着改)。

我国结构施工的传统做法是将两边(等高)梁的下部筋并排锚入柱节点中,这是发达国家已经废弃的做法。混凝土里并排紧挨着的两根钢筋,存在一条线状通直内缝,当受力时,这条内缝就可能发展成破坏裂缝,这对于抗震结构可能是严重隐患。再者,假如两边梁(约80%的梁)的下部钢筋刚好满足钢筋的净距要求,相向并排锚入柱节点后,就不能满足钢筋的净距要求了。抗震结构要求做到的“三强”:“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强锚固”中的强节点强锚固便得不到保证。由于节点内先天存在多条线状通直内缝,以及钢筋之间净距不足,将会影响节点区的刚度,削弱节点的塑性变形能力,对于高抗震等级的结构而言有可能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问题9:P62.63

页中,KL.WKL箍筋加密区大于等于2hb

且大于等于500,在注中,指出hb 为梁截面高。而在同页,“梁侧面纵向钢筋构造和拉筋”中,hw为梁截面高,当然,这里有文字标注,不会不明白,可在P66页,纯悬挑梁中l<4hb时,这里hb没文字说明,就让人糊涂了。建议陈总,是不是在同一页中同一构件采用同一符号?可能的话,同一图集中,最好同一符号只代表一个构件,一个构件只有一个符号。不知道是不是我理解错了?

答: (国际)工程界的惯例为:主字母h代表英文height(高度),主字母b代表英文breadth(宽度);脚标b代表英文beam(梁),脚标c代表column(柱)。hb与bb分别代表梁截面高度与宽度,hc与bc分别代表柱截面高度与宽度。考虑到我国施工界的具体情况,今后应在标准图中加以解释。

●问题10:

1、P66页悬挑梁配筋构造中,纯悬挑梁XL下部筋锚入支座12d,而在C图中锚入的是15d,那个正确?

2、P65页非框架梁L配筋构造中,下部筋在中间支座锚固12d(Ll).P66页L中间支座纵向钢筋构造中,1。3、3节点下部筋在中间支座锚固均为15d(La).那个正确?

4、P65页非框架梁L配筋构造中,注:1、La取值见26页。应为33页。

答:

1、应统一为12d或15d,拟经研究后勘误; 2、应统一为12d或15d,拟经研究后勘误;

3、图名下有注“括号内的数字用于弧形非框架梁” 4、(实为P66页注)有误,应勘误。

●问题11: 1、梁内纵向受拉钢筋是否非采用直锚。采用此

作法后在一个框柱上相互四排钢筋混凝土能难在此节点灌实? 2、能否用纵向钢筋在1/4处,加密区外焊接通过。施工中此作法也常用?

答: 问题指上部还是下部钢筋?不太清楚。

受拉钢筋通常在梁上部,如果是中间支座要求同一根钢筋贯通,如果是边支座则非锚不可。如果是中间支座,由于设计者不细心将两边的梁上部钢筋采用不同直径的话,施工方面可以等面积代换为同直径的钢筋。

●问题12: 第54、55、56“贯通筋”改为“通长筋”请问

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答: 我个人的观点是没有什么区别,但规范把说法改了,标准设计也要跟着改,好象改的必要性不大。应注意:“通长筋”指直径不一定相同但必须采用搭接接长且两端应按受拉锚固的钢筋。

●问题13:关于梁纵筋搭接的问题----能否这样认为只要搭

接接头在梁的箍筋加密区之外就可以(全加密除外),而不是一定在Ln/3处搭接? 答: 搭接同时意味着有截断点,对钢筋混凝土梁支座(上部)负弯矩筋的截断位置,《混规》GB50010-2002第10.2.3条有明确规定(执行时应注意规范用语的“宜”字)。规范对梁下部纵筋的搭接未做限定,根据混凝土结构基本理论,下部钢筋搭接时,一要避开弯矩最大的跨中1/3范围,二要避开梁端箍筋加密区,三要控制搭接钢筋的比例。

●问题

14: 梁下部纵筋锚入柱内时,端头直钩能否向下锚

入柱内?(我们现场就是这么做的)

答: 英国人也是这样做的,可以大大改善节点区的拥挤状态,只是要改变我国将施工缝留在梁底的习惯。

问题15: 1、 梁的负弯矩筋上的接头问题。

以梁的第一排负弯矩筋为例,它是在柱外侧 L0/3 处截断的,许多人认为在整个负弯矩筋的范围内是不允许接头的。 但是,有的施工人员在梁的负弯矩筋上进行接头。他倒是躲过了“箍筋加密区”,没在其中接头,而在加密区以外的地方接头。请问在梁的负弯矩筋上允许接头吗? 2、 在实际工作中,诸如此类的接头问题比比皆是,施工方面为了节省钢筋,想方设法把钢筋头焊上去,不过,在梁下部纵筋跨中L0/3处、或者支座附近处等明令禁止接头的地方,一般是不会安排接头的;但在没有明确规定的地方,就到处接头了,弄得监理人员无所适从。例如: 柱纵筋在柱上部的箍筋加密区接头; 柱纵筋在锚入梁内的部分接头;

梁下部纵筋在中间(柱)支座处的接头;

梁纵筋在锚入边柱支座中的直锚部位的接头; 梁纵筋在锚入边柱支座中的弯锚部位( 15d 处 或 1.7laE 处 )的接头;

如此等等。请教一下,上述这些部位果真是允许接头的吗?

答: 03G101-1明确规定了非连接区,既对节点区和箍筋加

密区的连接加以。如果实在避不开这些区域的话,需要结构设计师同意并对此规定做出变更。

●问题16:对一些实际应用中的具体问题讨教一下,这就是

平法梁端部接点的构造问题,这是计算梁的上部纵筋和下部纵筋长度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我们在前面已经讨论过了梁端部“15d”弯折部分在垂直层面上的分布问题,具体的算法是:

“从端柱外侧向内侧计算,先考虑柱纵筋的保护层,再按一定间距布置(计算)梁的第一排上部纵筋、第二排上部纵筋,再计算梁的下部纵筋,最后,保证最内层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 ”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一定间距”是多少?(即相邻两个层次的“15d”的垂直段的间距是多少)

按照设计院的一般算法,这个间距是25mm 。 注意,这个间距并非“净距”。因为,他们的计算逻辑是:如果计算“通长钢筋”的长度而两端都考虑这样的“间距”的话,则内层钢筋的总长度比外层钢筋的总长度减少50mm 。

我们也是按这个方法进行平法梁钢筋计算的,并且曾经对《03G101-1图集》中的几个框架梁进行了计算。计算结果是,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为470mm ,略大于“0.4laE ”(其计算结果是440mm )。(注:这是按C20混凝土计算的 )

不过,上述的这个 25mm 的间距,不是净矩,而是钢筋中心线之间的距离。这就是说,如果是Φ25 的钢筋的话,钢筋之间的净距为 0 ! 显然,这对于混凝土包裹钢筋的效果带来不利影响。

构造规范中没有明确这种钢筋净距的规定。规范只有:“梁上部纵向钢筋的净距,不应小于 30mm 和 1.5d ”; “下部纵向钢筋的净距,不应小于 25mm 和 d ”。

如果增加这种垂直钢筋的净距的话,例如净距

为 25mm ,势必使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小于0.4laE 。 当然,把纵向钢筋的直径缩小一些,使 0.4laE 的数值变小一些,也是一种方法。但是这样做必然会增加纵向钢筋的根数,使钢筋的水平净距不足 30mm 或 25mm 。 实际施工中,人们也总是尽量把梁的纵向钢筋向柱外侧的方向靠,以保证其直锚长度。梁柱结合部的钢筋密度很大,造成混凝土灌注的困难,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实了。

所以,在这里请教一下,设计《G101图集》时的初衷,上述这种垂直钢筋的净距有没有?取多少?

答: 严格地讲,无论水平放置还是垂直放置的钢筋,都应

当满足“净距要求”,我国施工界的传统做法在这方面问题比较多,也比较严重(有的工程节点区钢筋甚至挤的没有了间隙)。提问所指的“一定间距”就是不小于25mm。设计《G101》的初衷,首先是对传统烦琐的结构设计表示方法进行改革,其次是初步将结构构造实行大规模标准化,以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在施工构造标准化的初期,需要尊重以往的施工习惯,然后再对其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分阶段修正。例如03G101-1中对柱矩形箍筋复合方式的规定等就是进展之一。

●问题17:对54页建议:

我在某地被要求在柱子左右两边框架梁的下部钢筋在柱节点内切断并搭接(03G101-1第54页有类似节点详图),这样造成的后果是:至少两层钢筋互相交叉、编网,再加上柱子纵筋,施工困难,无法保证能满足规范其他要求。并且坚决禁止我采用在柱外受力较小处机械连接或焊接的做法,结果我每次出完图后都要用图纸会审的形式通知甲方和施工单位修改设计。

我反问他们原因,答曰:“PxPx软件就是这样出图的、平法说明就是这样画的”。 因此,建议如下:

在03G101-1第54页或其他相关页的重要位置用醒目字体作出友情提示:“应尽量避免柱子左右两边框架梁的下部钢筋在柱节点内搭接、接长;当必须在柱内节点处搭接、接长,

锚固时采用图示位置搭接、接长、锚固,并应参照35页说明。”

答: 梁下部钢筋“能通则通”,尽量减轻节点区的“拥挤”现象应该是合理的。机械连接或焊接后,在理论上两根钢筋变成了一根钢筋,只要避开内力较大的区段并控制连接钢筋的数量(比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但若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中对此做出统一规定,则需要充分依据,需要时间。

18答: 当支座另侧梁底低于该梁梁底时,可以直锚入另侧梁

底下部;当两边梁底一平时,按照35页右上构造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

●问题19:图集上对架立筋的说明好象不太详细,请帮忙解

答一下。

答: 架立筋就是起架立作用的钢筋,从字面上理解即可。架立筋主要功能是当梁上部纵筋的根数少于箍筋上部的转角数目时使箍筋的角部有支承。

●问题20:梁的下部钢筋能否不锚固在柱子而是锚在另外一

根梁内(就是与该钢筋所在梁相垂直的),因为有时梁柱节点内的钢筋很多12根25的钢筋,使柱节点的有效截面变小且无法振捣。

答:当支座另侧梁底低于该梁梁底时,可以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当两边梁底一平时,按照35页右上构造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其原理是:当为非抗震时,两侧梁底根部均受压,对锚固有利;当为抗震时,往复作用的水平地震力交替使一侧梁底受拉的同时又使另一侧梁底受压,亦不影响锚固。但是将梁的下部钢筋拐弯锚入与其垂直的梁中的做法,还未见有关先例。

●问题21:在框架结构中,两个方向的梁通过同一支座,即

类似于井字梁的情况,03G101上的标准图集中同一方向的纵向下部钢筋需有一根钢筋起弯,再进行连接。我想问的是,如果没有另一方向的梁,那么这两跟同向钢筋中可不可以不需起弯,而直接采用绑扎连接?这个问题我们与监理意见不同,因03G101大家都没真正吃透,特向陈教授和各位前辈请教!

答: 该构造主要保证钢筋之间的净距满足规范要求,同时确保节点的浇筑质量和钢筋的锚固效果,但与另一方向有没有梁无必然关系。

●问题

22:前面提了一个具体的实际问题,即我们对

《03G101-1图集》中的KL1和KL2框架梁以“钢筋净距为 0 ”(即钢筋的中心线距离为25mm)的方式进行了计算。计算结果是,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为470mm ,略大于“0.4laE ”(其计算结果是440mm )。如果我们让钢筋有一定的净距(例如25mm),则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将要比“0.4laE ”小得多。例中框架梁KL1和KL2的宽度为600mm,梁截面为300×700,纵筋为Φ25 。遇到这样的实际问题时,如何保证钢筋的“一定的净距”呢?

答: 这个问题提的很好,考虑很细致。通常柱纵筋不一定正好在梁钢筋的延长线上,所以,保证了柱纵筋与梁纵筋的弯钩直段有25mm距离可能会少用一点“距离储备”。但考虑问题不能基于偶然性上,否则将会犯逻辑错误。如果遇到保证每根钢筋之间净距与保证直锚长度不能同时满足的实际情况,解决方案有两个:1、梁钢筋弯钩直段与柱纵筋不小于45度斜交,成“零距离点接触”;2、将最内层梁纵筋按等面积置换为较小直径的钢筋。

●问题23:03G101-1图集第37页的节点构造图(一)中,

有个问题我想问问青来教授:“柱外侧钢筋弯折段放在梁筋上面”通过,那么,梁的端支座负筋就降低了高度(25mm+

柱外侧钢筋直径),这就造成支座附近梁的有效高度的降低,对结构会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答:达飞先生能够注意到\"图形语言\这很难得.但图形语言比文字语言的严格程度要低(数据语言最严格).

梁筋只要在梁顶不与柱筋的水平弯折段相碰且与其有30的平行净距,两者应放置在同一层面.如果不具备以上条件,梁筋宜按1:12缓斜向弯下再与柱筋完成弯折同向搭接,此时计算高度应在设计阶段即做相应减小.但目前我国结构设计人员很少做到这样细致.

●问题24:我们对梁吊筋连接点位置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

焊接点不应放在吊筋底部的平直段。而另一种说法为焊接点不应放在吊筋斜向两臂处。本人查了些资料也没发法具体的规定,我本人认为后种说法比较合理,不知陈教授认为呢。

答:如果必须焊接的话,只能在底部平直段并尽可能居中焊接,不应在两边斜线位置焊接,因该处为承受剪力的关键部位。

●问题25:(1)二排钢筋与一排钢筋之间的净间距最大是多

少?(规范规定不小于25毫米同时不小于钢筋直径) (2)非框架梁有无必要配置抗扭钢筋和腰筋?

(3)框架柱采用电渣压力焊时,小变大(不大于两个等级)时可以直间竖焊吗?

(4)暗柱箍筋采用12的螺纹钢筋时,单肢箍很难保证两断都为135度弯钩,如何解决?

答:(1)请查施工规范的相应规定。

(2)只要受扭就应配置。框架和非框架梁都有可能受扭。

(3)宜采用机械连接。焊接直径一般应控制在一个等级内且焊缝余高小于3。 (4)加长专用扳手力臂。

●问题26:1.在抗震等级为二级的结构中 ,次梁的锚固长度

是不是也为12b

2.两跨次梁交叉时箍筋怎么,有没有具体的规范或图集作参考

答:1、“次梁”(非框架梁)不考虑抗震,所以使用“La”而不是“LaE”,下部钢筋的锚固长度也都是12d 。 2、“两个次梁交叉”——总有一个是较“主”,另一个是较“次”的。“主梁”和“次梁”是相对的概念,没有永久的“主梁”,也没有永久的“次梁”。(你看看03G101-1图集第31页例图的右上角部分,有一道“横”的梁,它对于上面“竖”的小梁来说是“主梁”,而对于左面的框架梁来说,它又成“次梁”了。) 3、“主梁”的箍筋满布,“次梁”的箍筋在主梁外侧50mm处开始布置。

问题27:规范规定的\"同一根钢筋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接头\"这句话中的同一根钢筋是指定尺钢筋长度范围内还是指只能焊接两根定尺钢筋?

本人认为是只能焊接两根定尺钢筋,然后锚固.

答:对于规范规定的\"同一根钢筋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接头\"这句话,我的理解是:

1、一个楼层范围内的竖向钢筋(例如柱纵筋)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接头。

2、一跨之内的水平钢筋(例如梁纵筋、板钢筋)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接头。

问题28:根据03G101-1,梁上部钢筋到柱子里面的锚固长度是要求》=0.4Lae,然后弯折断是加15D,并没有要求0.4Lae+15D》Lae, 但是在图纸中有这样的规定,这样规定以后呢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当柱子宽度很小,平直段到柱边后加上15D不够Lae,监理和质检的人都要求将弯折段加大,比如加到20D,但是我认为这样是没必要的,不过图纸

中又这样要求,请问如何处理?

答: 1、请注意:“直锚水平段长度≥0.4LaE”只是一个检验梁纵筋在端支座锚固的条件,并不是说可以取定“直锚水平段长度=0.4LaE”。

2、03G101-1图集第54页规定:计算梁纵筋在端支座锚固的时候,首先是“伸至柱对边(柱纵筋内侧)”,然后才比较“直锚水平段长度≥0.4LaE”。当“直锚水平段长度≥LaE”时,可以不弯15d的直钩;反之,则必须弯15d的直钩。 3、这样,当柱子宽度较小时,“直锚长度水平段+15d≤LaE”是可能发生的,只要满足“直锚长度水平段≥0.4LaE”,就是正常的情况。 4、“直钩长度”为15d就足够了,因为到15d这个地方,已经没有内力作用了。把它加大为20d,只是浪费钢筋而已。 5、把“直锚长度水平段+15d”和LaE比较,本身就是概念错误。陈青来教授说过:

LaE是直锚长度标准。当弯锚时,在弯折点处钢筋的锚固机理发生本质的变化,所以,不应以LaE作为衡量弯锚总长度的标准,否则属于概念错误。应当注意保证水平段≥0.4LaE非常必要,如果不能满足,应将较大直径的钢筋以“等强或等面积”代换为直径较小的钢筋予以满足,而不应采用加长直钩长度使总锚长等于LaE的错误方法。

问题29:03G101-1第66页各类梁的悬挑端A-C图中,第一排筋在端部弯下长度>=12d,请问弯下长度是梁高减保护层还是按12d计算?

答:1、根据“图形语言”,第一排筋在端部的“直钩长度”应该是“梁高减保护层”,当然必须保证其“≥12d”。 2、第一排筋在端部弯90度直钩不能说“弯下”。因为,业内行话“弯下”是指45度斜弯。例如:03G101-1图集第66页引注:当L<4hb时,不将钢筋在端部弯下。就是指“不弯45度斜弯”,而不是“不弯90度直钩”。

●问题30: 1、有的施工人员有这样的施工习惯:梁下部钢

筋一律按“单跨”在中间支座锚固。这种做法对吗?

2、也有的人有一个看法,即:集中标注的下部通长钢筋是贯穿通过中间支座,而原位标注的下部钢筋是在中间支座锚固。这样的认识对不对?

3、如果相邻跨的同一规格的下部钢筋都在中间支座锚固的话,这必然会增加支座的钢筋密度,对结构是不利的,这也违背了“能通则通”的原则;但如果采用一根钢筋贯穿通过中间支座,又受到钢筋定尺长度的局限,这时,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在什么位置连接为好呢?(这个问题是施工实际中的一个普遍性问题,也是“平法梁”实际应用的一个普遍性问题。)

答:1、对。

2、前错后对。集中标注的下部通长筋与原位标注的构造相同。 3、“能通则通”通常指支座上部钢筋。下部钢筋的问题不在于锚入支座,而是一方直锚固,另一方要“翘起”锚固(见35页)。由于施工习惯并不科学,所以改革要逐步实现,在04G101-4中就提出了宜采用“非接触”搭接的概念,就是逐步改变已经延续了半个世纪之久的施工习惯。

问题31:我想请问陈青来教授:是否梁的下部钢筋都作为单跨处理,锚入支座里才是正确的做法?我问过我们工地上的施工员和监理,他们的回答是:集中标注的通长筋是伸过去的,但是原位的就是作为单跨处理的

答:1、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的连接是一个难题,在于“连接点”很难确定:不能在支座内连接,也不能在跨内连接。所以,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还是以“在每跨支座处锚固”为好。

2、或者是“在满足定尺长度的前提下,相邻两跨的下部纵筋作贯通处理”。(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

3、对于非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可以在跨内靠近支座的1/3跨度范围内连接,所以做成“通长筋”是可行的。

●问题32:做通长的可能是费事点儿,在支座处锚固费料点

儿,倒底是哪一种好呢?

答: 1、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的连接是一个难题,在于“连接点”很难确定:不能在支座内连接,也不能在跨内连接。所以,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还是以“在每跨支座处锚固”为好。

2、或者是“在满足定尺长度的前提下,相邻两跨的下部纵筋作贯通处理”。(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

3、对于非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可以在跨内靠近支座的1/3跨度范围内连接,所以做成“通长筋”是可行的。

●问题

的?

33:请问陈老师非框架梁的箍筋加密区是怎么规定

答:1、非框架梁无“抗震箍筋加密区”。

2、设计者可以设计两种箍筋(现在这样做的例子很少),例如剪力较大的梁端部位箍筋配置较大,但与抗震箍筋加密概念无关。

问题34:陈教授,03G101图集中,35页梁、柱、剪力墙箍筋和拉筋构造图中,“拉筋紧靠纵向钢筋并勾住钢筋”这一规定只是适合框架结构中吗?在其他结构(如砖混结构)的梁中适合吗?

答:这样做比仅拉住一个方向纵筋效果好,应该也适用于砖混结构中的梁(但梁中箍筋肢数为单数时,那一根竖向单肢箍无必要这样做).

●问题35:1、 有的梁两边的板是不一样厚的,这样就出现

了梁的一侧是大于450MM,而另一侧则小于450MM, 这样的梁要不要布置腰筋呢?

2、如果梁两边的现浇板一侧是与梁底边齐,而另一侧是与梁上口齐,这样的梁腰筋是不是也都要满足小于等于200的要求呢,如果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多布置一道腰筋了!

答:各边各算

●问题36:框架梁主筋18,锚固长度30D。端支座为框柱和

暗柱,框柱端锚固为0.4LAE+15D,暗柱端锚固是进去一个锚固长度还是到柱纵筋边+15D ,还是到柱纵筋边即可(因为直锚满足锚固长度,且)0.4LAE。

答:锚入暗柱必须伸至外侧柱纵筋内侧再弯钩15d,不与直锚长度挂钩。请仔细看图中相应规定。

问题37:框架梁在暗柱端的锚固,暗柱肢长1000,锚固长度500。是否可以直锚?P54页第六条没有说明是框柱还是暗柱端。

答:qlchen墙厚大约700厚时通常才要这么长的暗柱,可能设计有些问题.框梁比暗柱宽时,就不属于\"锚固\"问题了.可以参考按剪力墙水平筋的构造将框梁纵筋伸至端部边缘弯折15d.

CDF 1、框架梁伸入剪力墙区域,不就变成了“边框梁”吗?“边框梁”的纵筋是应该一直伸到墙肢端头的。

2、青来教授说“墙厚大约700厚时通常才要这么长(肢长1000)的暗柱”,而在03G101-1图集第19页的工程例子中,墙厚300的剪力墙转角暗柱的肢长就达到1050了。(不过,与之相接的梁是“连梁”。)

●问题

38:框架梁下部钢筋的锚固计算中,既然可

以>=0.4Lae+15d,为何还要伸至柱子纵筋内侧?

答:过了中线再加5d即为内侧.

●问题39: 1,当梁的hw>=450时,要求加纵向构造钢筋,且

纵筋间距<=200,由此则当hw=450时应加两排纵向构造筋如果一排的话,间距大于200),而当hw=440时则一排也没有,在设计中是否应该严格按此进行设计呢?在纵筋的加与不加之间个人感觉差距很大,请问,有没有需要改进标准图集的地方呢?

2,当加构造纵筋时,图集中要求按箍筋的两倍间距设置拉筋,但在03G101-1图集中并没有关于拉筋的标注方法,请问如何标为好呢?

答: 1、“构造钢筋要么不加,一加就要加两排”——这个问题我也有同感。 2、“03G101-1图集中要求按非加密箍筋间距的两倍设置拉筋”。这就是说,梁侧面构造钢筋的“拉筋”不需要在施工图的“结构平面图”上标注,拉筋的直径和间距都是由施工员和预算员根据图集第62-页的有关规定来计算。

问题40:梁底主筋是否允许有接头?

[当贯通筋d>28时,应采用机械连接或等强对接焊接长,其要求见具体工程的设计说明。当d≤28时,除按图示置搭接外,也可在跨中Lni/3范围内采用一次搭接接长。]

答: 1、所列举的“当贯通筋d>28时,应采用机械连接或等强对接焊接长,其要求见具体工程的设计说明。当d≤28时,除按图示置搭接外,也可在跨中Lni/3范围内采用一次搭接接长。”——为“上部通长筋”的接头规定。

2、至于框架梁的下部钢筋,一般采用“在中间支座锚固”的办法。当满足钢筋的“定尺长度”时,可把相邻两跨直径

相同的下部钢筋做成“局部贯通筋”。

3、当为“简支梁”时,除了跨中的Ln/3范围内不允许接头外,可以在两端Ln/3范围内接头。但是,抗震框架梁下部钢筋就复杂多了,有时在“在两端Ln/3范围内”有可能成为弯矩很大的地方,所以很难找到合适接头的位置。

问题41:在高层房屋设计中长悬臂梁如何定义?在某个资料里看到这样的定义:8度地震区悬挑长度大于2.0m的梁为长悬臂梁,9度地震区长悬臂梁大于1.5m的梁为长悬臂梁。我不知道这样的定义是否准确,在高规中也未找见准确的定义。

答:1、请注意03G101-1图集第66页在“悬挑端”有一个引注:“当L<4hb时,不将钢筋在端部弯下” 2、其含义为:“当为短悬挑梁时,不将钢筋在端部弯下”(L为挑出长度,hb为梁根部截面高度) 3、这样,“长悬挑梁”的条件就清楚了。

问题42:在03G101图集里面要求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长时要乘以系数,那面筋在跨中1/3范围内搭接是不是属于受压钢筋,是否不用乘以系数呢?

答:1、“跨中1/3范围内”是一个很大的范围,也许在跨“正中1/2”处的梁上部是受压区,但在“跨中1/3范围内”这个很大的范围内很难判断每一个位置是否为“受压区”。 2、你所说的“面筋”,在这里应该是梁的“上部通长筋”,如果其直径在20以上的话,还是不要采用“绑扎搭接”,而采用机械连接或闪光对焊连接。

问题43:KL集中标注为2根螺纹20,原位标注中间支座为2根螺纹25+1根螺纹20,请问陈教授应如何理解?

答: 这种标注方法是符合“平法梁”规定的。应该这样理解: 1、“KL集中标注为2根螺纹20”,表示上部通长筋为“2

根螺纹20”,它们布置在箍筋的两个角部。 2、“原位标注中间支座为2根螺纹25+1根螺纹20”,表示: (1)“ 加号”前面的“2根螺纹25”放在箍筋的两个角部; (2) “加号”后面的“1根螺纹20”放在箍筋的中间处; (3) 那“2根螺纹25”的支座负筋与“2根螺纹20”的上部通长筋在Ln/3处进行连接。(直径在20以上的钢筋,最好不要采用“绑扎搭接”,而采用机械连接或闪光对焊连接。)

问题44:有一个框架结构,中到中为每跨为8000长三跨梁,三级抗震,C25砼,中跨集中标注KL-1(3)350/800 φ10-100/200(4) 2φ22+(2φ12) N4φ14。 下排标注为4φ22,柱子为600。我计算底筋长 8000-600+22*35*2=40,而对方为40+56*22=10172。问1、底筋长按规定应如何计算?2、上排(2φ12)架立筋,其长度如何计算?3、纵向受拉钢筋搭接长度修正系数ξ 1.2 1.4 1.6 是如何确定的?即如何知道纵向钢筋搭接头面百分率是<=25%, 50% ,100%?

答:1、框架梁的下部钢筋,一般采用“在中间支座锚固”的办法。当满足钢筋的“定尺长度”时,可把相邻两跨直径相同的下部钢筋做成“局部贯通筋”。 本例中间跨的底筋长度应该这样计算: 底筋长度 = 净跨长度 + 2 * 锚固长度

当三级抗震,C25砼,d≤25 时,锚固长度为 35d , 所以,“底筋长度 = 8000-600+22*35*2=40”是对的。

2、架立筋长度 = (上部跨中负弯矩筋伸不到的那段距离)+ 2 * 150

在本例中, 架立筋长度 = (净跨长度/3)+ 2 * 150 = ( 8000 - 600 ) / 3 + 2 * 150

(你在上例中没有给出负弯矩筋的规格和数量) 3、“纵向钢筋搭接头面百分率”根据施工现场钢筋的实际搭接情况而定。当然,要符合设计上的规定。

对于20mm以上的“粗钢筋”来说,不适宜采用“绑扎搭接”,而应该采用机械连接或闪光对焊。

●问题45:现有一设计在集中标注有侧面钢筋:G2Φ12,在

原位标注有N4Φ18,请问原位标注的钢筋是否在代替集中标注的钢筋?抑或共存?

答:1、侧面构造钢筋和侧面抗扭钢筋都是梁的“腰筋”,即都是在同一个部位的钢筋。

2、执行“原位标注优先”的原则,原位标注“N4Φ18”完全可以取代集中标注的“G2Φ12”。

3、从钢筋的总截面积来说,N4Φ18也完全“包住”G2Φ12了。

问题46:我在帖子中发现一贴“KL中集中标注上部筋为2根18螺纹,而在原位标注支座处为4根20,是否意为通长筋为18螺纹与20螺纹在支座Ln/3处连接而成.”。CDF先生回答为“是”。

但我们这里有争论:一说“是”;一说“否,支座处有6根。”,并列出一例:KL中集中标注上部筋为2根25螺纹,而在原位标注支座处为4根22,是否意为通长筋为25螺纹与22螺纹在支座Ln/3处连接而成?

答: 1、对于“上部通长筋为18螺纹与支座负筋20螺纹在支座Ln/3处连接而成”的答复是:“是”。

2、你们细看一下03G101-1图集第54页,在支座Ln/3处各有一处“搭接点”,这就是当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本例为“18螺纹”)直径小于负弯矩筋(本例为“20螺纹”)时,就在这里进行连接。

这里的“道理”是:根据抗震规范要求上部通长筋为不小于两根14直径的钢筋,现在设计为“18螺纹”,已经足够了。而且,上部通长筋不要求一根筋贯通,由几根钢筋的连续作用也可以。

3、实际设计中,更多的情况是上部通长筋与支座负筋直径相同,此时,可以做成“一根筋贯通”。但由于钢筋定尺长度的,此时上部通长筋可以在跨中Ln/3范围内一次

性连接。

4、比较少见的情况是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直径大于支座负弯矩筋直径,你们举出的例子“是否意为通长筋为25螺纹与22螺纹在支座Ln/3处连接而成”,就是属于这种情况。回答也是:“是”。因为,支座负筋有“4根22”足够了,没必要再增加“2根25”;而上部通长筋有“2根25”和“2根22”的连续作用也足够了(见上述的“道理”)。

●问题47:对于您的回答,我认为有些还是不能解释:设当

前跨为3跨,通长钢筋为:螺纹25,从1跨到3跨,另外在中间支座(两边的暂时不考虑)有6根钢筋,其中两根为25的通筋,4根为螺纹22的负筋。如果按照您的意思,在支座处标注2φ25+4φ22,不能标注成4φ22。是否与图籍(03G101-1)的规则不符。

答: 1、就你所举的例子来说,当“中间支座有6根钢筋,其中两根为25的通筋,4根为螺纹22的负筋”时,支座的原位标注“2φ25+4φ22”是对的。这正是符合03G101-1图集的精神。 2、“平法梁”钢筋标注的精神是:某支座如果不作原位标注的话,就认为是执行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的配筋值。但是,只要你在该支座上进行原位标注,那么,所作的“原位标注”必须“包含”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

问题48:陈教授,我听过你讲的课,许多东西都是很有价值的,许多争论的东西在你那里得到了解决,可是在实际施工中许多监理、甲方在这些争论的地方要求怎样怎样做?可是又没有依据,怎么办?并且你解决了的这么多问题是否可以和陈青来教授以书面的规定给个依据!

答:1、只要是03G101图集有规定的,可以拿图集来说话。 2、要是“G101系列图集”尚未有规定的,可以在这个论坛上,向“平法”创始人陈青来教授提出来,看看能否出一些“补充规定”。(在这里,我也向陈青来教授建议,这样做

对解决争议有好处。)

3、如果“在实际施工中监理、甲方在这些争论的地方要求怎样怎样做”,最有权威的办法是找设计师。因为,无论标准图集是否已有规定,注册设计师都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解决方案。(至于监理工程师,他的职责范围是保证工程按设计执行,而无权修改设计。)

问题49:有一kl.集中标注:300*600,B8-@100/200(2),2B22;2B20,Lae=31d.左边原位标注4B22+2B20。3/3。左边支座柱:450*450。请问陈教授: 2B22的下料是否=跨度-保护层-d22-间距25-弯曲调整值? 答:1、所提问题不明确。如果是上部通长筋,可考虑贯通下料。如果超出定尺长度,在跨中Ln/3范围内进行连接。 2、至于“上部第一排中间的2B22”,如果是“端支座”的话,可按下面的方法计算下料长度:

15*22+450-30+Ln1/3-直角弯的弯曲调整值 3、至于“上部第二排的2B20”,如果是“端支座”的话,可按下面的方法计算下料长度:

15*20+450-30-d22-间距25+Ln1/4-直角弯的弯曲调整值

●问题50:1、关于在图集54页图示中,某一跨梁的Ln/3

中分别有两个搭接LlE,请问这二个搭接是那根钢筋的接头啊?究竟是指上部无通长筋,架力筋与支座负筋的搭接位置?还是指上部通长筋采用两次绑扎搭接的位置?

2、还有“当支座上部纵向钢筋与通长筋直径相同时,也可在跨中1/3范围内采用一次性连接”,请问一下是不是在1/3的范围内也能有一个连接接头啊?不能有两个或以上的接头(我这里指绑扎搭接接头)?

答:1.是通长筋的跨中部分与支座上部非贯通筋连接. 2.当通长筋直径与支座上部非贯通筋相同时,由两端非贯通筋再向跨中延伸在跨中1/3范围任意位置连接一次即可.

●问题51:二级抗震框架梁,上部筋在端支座柱中的锚固长

度为0.4lae+15d,柱为700,锚固长度为290,此长度不超过柱中,请问这样配筋合适吗?

答: 1、框架梁的纵筋在端支座上的锚固,首先是伸至柱外边(柱纵筋内侧);(见03G101-1图集第54页)

2、然后,看看其“直锚水平段长度”是否超过LaE? 3、如果“是”,则不用弯15d的直钩; 4、如果“不是”,则必须保证“直锚水平段长度”不小于0.4LaE,并且弯15d直钩。

问题52:KL中集中标注上部筋为2根18螺纹,而在原位标注支座处为4根20,是否意为通长筋为18螺纹与20螺纹在支座Ln/3处连接而成.

答:“是。”以上观点是正确的。原因如下:

1、支座负筋“4根20”,其伸出支座的长度为Ln/3 ,上部通长筋“2根18”,就在“Ln/3”处与左右两侧的那两根支座负筋进行连接。

2、上部通长筋可以不是“一根筋”通到头,而可以是几根不同直径的钢筋的连续作用(例如:本例)。

3、只有当上部通长筋与支座负筋的直径相同的时候,上部通长筋才可以“在跨中Ln/3范围内”进行一次性连接。

●问题53:在集中标注处为4根25螺纹,原注位为8根25

螺纹在计算时集中标注的4根钢筋是否也为单跨锚固计算,如果是的话后面详图和前面的说明是否矛盾.

答:CQL梁下部钢筋通常不采用集中标注,如果采用,则先注上部通长钢筋,在“;”号后接注下部通长钢筋。如果集中标注了梁下部通长钢筋,又在原位标注,则原位标注取值优先(取代集中标注的同类筋)。 CDF 1、“原提问”有一个问题:集中标注的“4根25螺纹”

为下部通长钢筋,是否也是按“单跨”在中间支座锚固? 2、人们通常有一个看法,即:集中标注的下部通长钢筋是贯穿通过中间支座,而原位标注的下部钢筋是在中间支座锚固。这样的认识对不对?

3、如果相邻跨的同一规格的下部钢筋都在中间支座锚固的话,这必然会增加支座的钢筋密度,对结构是不利的,这也违背了“能通则通”的原则;但如果采用一根钢筋贯穿通过中间支座,又受到钢筋定尺长度的局限,这时,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在什么位置连接为好呢?(这个问题是施工实际中的一个普遍性问题,也是“平法梁”实际应用的一个普遍性问题。)

●问题54:框架梁锚入剪力墙,25的筋,墙只的200宽,

无论我想什么办法都没法按要求做,怎么办呀,陈教授说过,差多少再弯过去多少是不行的,就是行的话,如果我的梁不够高还是不好做,这个问题我问好多人,在论坛上也问过了,就是没有好办法,大家有什么好的意见呀

答:CDF1、这个问题的确是一个普遍性问题:许多以剪力墙作为支座的梁纵筋的锚固长度不能满足要求。

KL和L的受拉钢筋在剪力墙的锚固长度如何计算? qlchen 回复:

与锚入框架柱相同。墙的厚度较小时,需要将梁的受拉筋调细。

2、标准图集不是万能的。标准图集中没有解决的问题,本工程的设计师应该解答(解决)这些问题。对于工程施工来说,最权威的、或最后的技术决定权在于工程的设计师。 3、陈教授曾经说过,框架梁伸入剪力墙就成了“边框梁”。 又说过,有边框梁就有“端柱”。——端柱的截面尺寸是较大的。

问题55:1.单向现浇板中的分布筋的搭接长度?它划分为受力筋中的受拉筋还是受压筋?

2.现浇板中的圆钢分布筋是否增加弯钩?

3.200*500梁箍筋的放样中,如8个圆钢的放样长度为外包尺寸+60mm或内包尺寸+120mm(按6.25d),在03G101中10d的平直段弯钩.其放样长度为多长?上面8个圆钢的长度为外包尺寸+60mm是怎么计算的?

答:CDF1、单向现浇板中的分布筋,它是一种构造钢筋,在设计时不计算受力(既不是“受拉”,也不是“受压”),如果分布筋在施工中要进行搭接的话,其搭接长度可按150mm来执行。(参考:03G101-1图集第54页,梁的架立筋的搭接长度为150mm。)

同时,请注意,现在施工中基本上没有“单向板”了,其原因是:长宽比为“2:1”以内的板必须做成双向板,长宽比为“3:1”以内的板宜做成双向板。

2、现浇板中的圆钢分布筋:下部主筋的分布筋必须做180度的小弯钩(每个弯钩的预算长度为6.25d);板负筋(扣筋)下的分布筋也提倡做180度的小弯钩(不过,现在很多施工单位都不做弯钩)。

3、关于箍筋的长度我们是这样计算的,供参考: 在箍筋的净内周长尺寸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数值: 抗震箍筋:增加 26d(注)上述公式可以有下列旁证:对于“直钢筋(光面钢筋)”两端加180度弯钩是“增加12.5d”,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上述的“180度弯钩” 含有3d的直段长度。而现在是10d的直段长度,所以,每端需要增加7d的钢筋长度。合起来就是26d 。(135度与180度略有区别,所以小数就不要了。)

chinafootman CDF,再次感谢您的解答.对第三个问题的地方,我有小小不同的理解.现提出以便商酌.冒昧之外请谅. 3.首先对26D的箍筋增长值在预算中,我表示赞同.下面观点基于外包尺寸的定义.在实际钢筋下料中,26D的箍筋增长值现象并不普遍.因为180度的箍筋弯钩存在较少,而135度的箍筋存在较多.那么135度的箍筋增长值应=14D+4.9D*2-3D(箍筋调整值.3D为近似计算,实际为3个90度弯钩组成的调整值为3*1.75D=5.25D)=20D.

箍筋内净尺寸+26D的长度若下料的话(基于180度弯钩).确

切说法应为下料尺寸(即中轴线尺寸)+26D.用内净尺寸表示应为内净尺寸+26D+5D(3个弯钩)=内净尺寸+31D.用外净寸应为外净尺寸+20D来制作箍筋.

●问题56: KL梁配筋中集中标注指明上部通长筋为2根18

螺纹,而在原位标注指明为6根18 2/2/2,请问第2个2的长度,第3个2的长度.

答:1、03G101-1图集只规定了梁上部纵筋为“两排”的情况,第一排支座负筋伸出长度为Ln/3,第二排支座负筋伸出长度为Ln/4 。

2、如果设计图纸上有三排支座负筋,其“伸出长度”应该由设计师来决定(在理论上,支座负筋伸出长度与弯矩包络图有关)。

3、所以,这件事最好问设计师。如果设计师问不出来,而又要做预算的话,第三排支座负筋伸出长度可按Ln/4计算。

问题57:1、一直有不少人问梁腰筋(构造钢筋和抗扭钢筋)的设置问题:是不是“要么不设置,要设置就至少是两道”? 2、现在03G101-1图集第62-页是要求“小于等于450设置”腰筋,又要求腰筋“间距小于等于200”,则只能是“至少是两道”了。

3、有没有“只设置一道腰筋”的情形?

4、梁的侧面构造钢筋是不是不须经过计算,而只根据梁截面高度来决定其根数的? 5、我最近看到一份图纸,梁高为600,只设置“G2φ12”——即每侧一道构造钢筋。对不对?

6、还是那份图纸,另一个梁,梁高为900,却设置“G14φ12”——即每侧七道构造钢筋。是不是太密了?对不对? 7、该图纸在另一个梁上设置抗扭钢筋的时候,梁高也是900,却设置“N14φ12”——即每侧七道抗扭钢筋,直径和上条所述的构造钢筋(只是锚固长度多一点儿)。对不对?

8、还有,“φ12”当抗扭钢筋,直径是不是太小了一点,换成直径大一点的钢筋(根数少些),好不好?

答:1、G101-1中的规定取自GB50010-2002《混规》10.2.16,这个规定值得再研究,尤其是规范中用词为“应”字更值得再考虑,其中配筋截面面积要求根本不适用于宽扁梁。但是,由于2000新规范刚推出,宜先让实践和时间作出评判。 2、问题有误:是“大于”而不是“小于”。按规定是“不配则已,配则两道”。

3、有。工程师有权决定仅配一道,规范对间距的规定用词为“宜”。

4、要经过计算,规范规定:“每侧纵向构造钢筋(不包括梁上、下部受力钢筋及架立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腹板有效截面面积的0.1%,其间距不宜大于200mm”。 5、无对错之分,按设计即可。

6、工程师系根据梁所受扭矩配置,因不知其实际扭矩,所以不好评判。 7、同上条。

8、要根据实际梁的高宽比综合考虑,采用小直径钢筋并非不妥。“柱筋宜粗,梁筋宜细”。

问题58:如果0.4lae+15d不够相应标号的锚固长度,是否可按0.4lae+15d长度计算,还是应按一个锚固长度计算?

答:1、不要拿“0.4LaE+15d”与“LaE”来比较。

2、框架梁纵筋在端支座的锚固要求是:尽量外伸,伸到柱纵筋的内侧,然后看看其“直锚水平段”是否大于LaE?如果大于LaE,则不需要再弯直钩;如果不大于LaE,也要大于0.4LaE,再弯直钩15d( 此时,可能发现“0.4LaE+15d”还不足“LaE”,也不要紧)。

3、但是,如果“直锚水平段”不足0.4LaE,那是不允许的。有的人想象,此时把“LaE-直锚水平段”全部弯到直钩长度上去,就能“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这是错误的。

●问题59:悬挑梁下部钢筋、次梁下部钢筋、构造腰筋、抗

扭腰筋等锚固值都应满足>250的最小锚固值?

答:是。

●问题60:什么是抗扭箍筋?一般用在什么部位?是不是只

要是弧形梁上的箍筋都应该是或必须是抗扭的?

答:CDF 1、只要在梁的集中标注或原位标注的侧面纵筋是带“N”的,则是抗扭的。梁两边的荷载不一样引起扭矩,例如,连接雨篷的过梁就是抗扭的。2、可以这样认为。

问题61:次梁的上部纵筋是放在主梁上的,板的钢筋是放在次梁上的。当保证了主梁的保护层厚度,次梁的保护层就不能保证,更不用说是板的保护层。请问陈教授该怎么处理?

答:两种办法:

1、次梁上部钢筋要在主梁上部钢筋之下,其保护层多厚出一个钢筋直径;

2、次梁上部钢筋与主梁上部钢筋在同一层面,按1比12斜度弯到主梁钢筋之下锚入主梁,这样其保护层不厚,但次梁计算高度减小一个钢筋直径。

问题62:图上是要间距小于等于200,又要求小于等于450设置腰筋,这么一算,我们就要设两道啊

答:1、原提问写错了一个字“小于等于450”应该为“大于等于450”。因为,如果说“要求小于等于450设置腰筋”的话,那么,400高的梁设置腰筋,就可以“只设置一道”了。 2、但现在03G101-1图集是要求“大于等于450设置”腰筋,又要求腰筋“间距小于等于200”,则只能是“至少是两道”了。

问题63: (1)比如说一支7垮的KL,它的集中标注是4B22;3B16,那么下部的3根16通长筋要不要在支座处断开且在支座中锚固,我做预算时都是按断开再加锚固进行计算,不知道这样算合不合理啊,或者说还是和上部通长筋一样算。

(2)KL上部的通长筋其搭接,是不是一定要绑扎啊,不能使用机械或焊接连接的。 (3)有一支KL,其中一个中间支座两边的梁有高低差,C/Hc大于1/6相差10CM,梁的上部筋集中标注是2B22,支座原位标注是4B22,按照图集说明支座两边的上部筋配筋相同的话那么只在支座一边进行原位标注,像上面的两垮梁不在同一个标高上,在支座的另一边是不是也是4B22,还是2B22且把这个支座当作两垮梁的端支座了。

答:(1)本着“能通则通”的原则,尽量做成“贯通筋”,可以避免在中间支座处出现大量的钢筋锚固或搭接,减少支座的钢筋密度,对施工和结构都有好处。

当然,这需要考虑现实可能性,即钢筋“定尺长度”的。只要满足钢筋“定尺长度”,能贯通穿过中间支座时尽量贯通。

(2)KL上部的通长筋其“连接”,不是一定要绑扎,相反地,对于较粗的钢筋来说,机械连接或焊接连接更好。 (3)如果“这支KL”的梁顶标高是一平的话,是没有疑义的(支座左右两边都是相同的配筋)。

如果支座两边的梁顶标高不一致,而两边的梁又属于“同一个梁编号”的话,我想,设计者的本意可能是“支座左右两边都是相同的配筋”。

不过,如果支座两边的梁顶标高不一致,或者是梁截面高度(宽度)不一致,我认为还是编成两个不同的梁号为好。 如果支座两边为两个不同的梁号,而只有一边有原位标注(这是某一支梁端支座的原位标注),则不能认为另一支梁的端支座也执行这个原位标注。

●问题:对于梁的上部钢筋的搭接是在垮中1/3的地方。

如果不是搭接而是采用机械连接(直纹套筒)和闪光对焊.那对瘩接有没有要求.是不是避开节点区域内连接就可以

答:我认为应可以的,但是要在哪个规范里找到相应的,恐怕是没有的,况且,施工中也有好多的不确定因素,那种接法也不一定百分之百的好哦 CDF03G101-1图集(例如第54页)图示中的规定不仅仅是对于“搭接”的规定,而是关于“钢筋连接”的规定。所以,当采用机械连接或对焊连接时,梁上部钢筋的连接也是在垮中Ln/3范围内进行。

问题65:在图集54页图示中,某一跨梁的Ln/3中分别有两个搭接LlE,请问这二个搭接是那根钢筋的接头啊,而在注:可在跨中Ln/3范围内采用一次搭接,又有注:当梁的上部既有通长筋又有架立筋时其中架立筋的搭接为150。

答: 1、03G101-1图集第集54页图示中,“某一跨梁的Ln/3中分别有两个搭接LlE”,是当上部通长筋的直径与支座负筋直径不同的时候,上部通长筋与支座负筋的连接。 2、“注:可在跨中Ln/3范围内采用一次搭接”,是指上部通长筋的直径与支座负筋直径相同的时候,由于“定尺长度”的关系,上部通长筋可以在跨中Ln/3范围内一次性连接。 3、“架立筋的搭接为150”,是指架立筋与支座负筋的搭接。 注意,上述的“连接”,不一定是“搭接”,相反地,如果能用机械连接或对焊连接时,最好不用搭接。(架立筋的连接一般采用搭接)

问题66:梁下部钢筋有几跨直径相同根数相同,在原位标注处没注明,是否可以按局部通长筋计算;

答:

1、梁的钢筋有两种标注方式:一种是集中标注,一种是原位标注。

2、在梁的“集中标注”中,除了标注上部通长筋以外,还可以标注下部通长筋。

3、如果该梁的“集中标注”中已经标注了下部通长筋,此时,如果有几跨梁的下部没有原位标注,则认为这几跨梁的下部纵筋按“集中标注”的下部通长筋执行。

4、如果该梁某几跨的下部没有原位标注,而且在“集中标注”中也没有标注下部通长筋,则为设计失误,应该与设计师联系解决。

问题67:梁下部钢筋是否要尽量能拉通就拉通的要求,也就是说如果在一根多跨梁中,直径相同的钢筋尽量通长布置,减少钢筋接头。不知这样做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答: 本着“能通则通”的原则,尽量做成“贯通筋”,可以避免在中间支座处出现大量的钢筋锚固或搭接,减少支座的钢筋密度,对施工和结构都有好处。

当然,这需要考虑现实可能性,即钢筋“定尺长度”的。只要满足钢筋“定尺长度”,能贯通穿过中间支座时尽量贯通。

问题68:梁下部筋的标注有的在原位上,有的又在主梁和次梁相交的地方有标注,不知道是下部筋的标注还是附加箍筋的标注?

CDF答:1、梁下部纵筋的原位标注应该在“梁下部跨中”的

位置进行标注。

2、如果“主梁”的跨中有“次梁”与之相交,则要看钢筋标注是在梁的上部还是下部。如果在(主梁的)下部,则为“主梁的梁下部纵筋原位标注”;如果在(主梁的)上部,则为“主梁的上部跨中原位标注”,此时整个主梁的上部纵筋都应按此标注(本跨)贯通布筋。若此时的原位标注与次梁平行,且在次梁的上方,则为次梁支座的原位标注。 3、“附加箍筋”的标注,应该在图上画出“箍筋”的图形,并且用引出线注明附加箍筋的规格和根数。

●问题69:有一八跨梁,当梁下部筋在集中标注时未标贯通

筋,而在原位标注下部筋时,第一跨4B25,第二、三、四、五跨为3B25,六、七、八跨为3B22,是否可将3B25设为一至五跨局部贯通筋?

答:可以。本着“能通则通”的原则,尽量做成“局部贯通筋”,可以避免在中间支座处出现大量的钢筋锚固或搭接,减少支座的钢筋密度,对施工和结构都有好处。

问题70:关于间隙焊钢筋在梁柱的使用中接点的控制是如何规定的?

答:窄间隙焊是手工电弧焊的接头形式之一,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连接位置的要求与电渣压力焊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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