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劳务管理保障体系的建设,按照市建委《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北京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精神特制定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一、劳务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 2、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应知应会知识;
3、建筑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4、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护救知识; 5、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6、建筑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7、建筑消防专业安全知识;
8、生活卫生、职业病预防和防治知识等。 二、劳务作业人员培训的时间要求
1、劳务作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2、劳务作业人员在岗:每年接受的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技能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三、劳务作业人员的培训方法
1、劳务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2、实行经常性培训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农民工夜校、看录像(光盘)、书籍(从农民工到工人)、生产安全事故安例、(幻灯片)图片展等形式等力求生动活泼。
3、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应知应会教育、职业健康教育)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员、劳务管理员等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4、外施队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使用公司统一教材、统一试卷、统一标准;
四、劳务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记录
1、劳务作业人员每次培训有记录(日期、时间、内容提要、受培训人员签到);
2、每个受培训人的考试试卷、个人的三级教育卡:(保存2年以上)。
北京建工路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