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内河船舶保险附加
四分之三碰撞、触碰责任,共同海损、施救及救助保险条款
本条款为《沿海内河船舶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 一、保险责任
本保险负责赔偿《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项下的船舶四分之三碰撞、触碰责任和共同海损、施救及救助等产生的责任、损失和费用。
二、除本保险列明的内容外,主险条款的其他条款适用于本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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