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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在哪些情形下不可行

来源:纷纭教育

公司监事的资格及变更程序

公司监事资格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受刑罚或强制措施影响、被通缉、犯罪记录、未偿还债务等情况。公司变更股东监事人的程序包括提议、股东大会表决、备案登记和选举或更换监事。

法律分析

不能做公司监事的情况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机关或者机关通缉的;

4、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变更股东监事人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变更股东监事人的程序是:

1、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监事的变更的提议;

2、股东大会表决;

3、股东会做出变更决议后,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4、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拓展延伸

公司监事的任职及不适用情形

公司监事的任职受到一定的和不适用情形。首先,在公司监事的选拔过程中,应考虑其背景、经验和专业知识,确保其具备适当的资质和能力。其次,监事在与公司相关的利益冲突情况下,可能会面临道德和法律上的。例如,如果监事与公司的合作伙伴存在利益关系,可能会导致监事的性和客观性受到质疑。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合并或重组等,监事的角色和职责可能不再适用或需要重新评估。因此,在任命公司监事时,应综合考虑这些和不适用情形,以确保监事能够履行其职责并维护公司的利益。

结语

不能做公司监事的情况有多种,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正在被执行刑罚或刑事强制措施、被通缉、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或剥夺政治权利未逾五年、个人所负债务到期未清偿等。公司变更股东监事人的程序包括提议、股东大会表决、备案和选举或更换监事等。在任命公司监事时,需综合考虑和不适用情形,确保监事能履行职责并维护公司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市场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二)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六)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

(七)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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