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如下:
1、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选择所要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有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五大选项;
2、选择申报的项目之后,填写并确认基本信息及专项扣除信息;
3、信息填写完整之后选择申报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选择好申报方式之后提交即可。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