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纷纭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侮辱罪的量刑标准及立案标准是什么?

侮辱罪的量刑标准及立案标准是什么?

来源:纷纭教育

1、是自诉案件,即需由公民个人自行向人民提起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机关侦查范围内的案件;

2、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时,机关才能按照公诉程序立案侦查。机关在依照公诉程序办理侮辱、诽谤刑事案件时,必须准确把握犯罪构成要件。对于不具备“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这一基本要件的,机关不得作为公诉案件管辖。

3、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侮辱、诽谤行为,应当认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以侮辱立案标准立案侦查,作为公诉案件办理:

(一)因侮辱、诽谤行为导致件,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二)因侮辱、诽谤外交使节、来访的外国国家元首、首脑等人员,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三)因侮辱、诽谤行为给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危害的其他情形。机关在接到公民对侮辱、诽谤行为的报案、控告或者举报后,首先要认真审查,判明是否属于机关管辖。对于符合上述情形,但通过公诉可能对国家利益和国家形象造成更大损害的,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予以处理。对于经过审查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但涉嫌犯罪的侮辱、诽谤案件,机关应当问明情况,制作笔录,并将案件材料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同时向当事人说明此类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属于自诉案件,不属机关管辖,告知其到人民自行提起诉讼。

4、涉嫌,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5、《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可以要求机关提供协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fenyunshixun.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