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征地手续流程要多久
征地手续流程从公示到拆迁一般需要至少30日。发布拟征地通告后征询村见并组织听证,登记确认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公告征用土地公告后登记征地补偿,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根据群众意见修改、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方可实施征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市、县级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征地流程明细
征地流程分以下几个步骤:
1、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由拟定征收土地所在地县、市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其中征收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的土地,由县、市根据土地利用计划和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情况拟定,城市建设用地以外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按建设项目实施征地的,由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的建设用地申请拟定。
2、审查报批。征收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批准。
3、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收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在当地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4、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制定征地补偿、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方案。
5、清理土地和实施征收土地。征收土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