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申领身份证需要交验户口簿,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没有户口簿派出所也可以帮你核验身份。身份证丢失补办流程:
(一)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机关(一般为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二)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三)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四)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五)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临时身份证申领程序: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或设区的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