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对借贷纠纷案件立案后,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调解,调解可以由一名审判员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也可以邀请有关人员或者单位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九十四条 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 人民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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